•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2024-03-21 10:27:44)
  • 语言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定于2024330-3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语言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并成立招生考核小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及督查组,分别负责综合考核各个环节,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顺利进行。

    二、报到及考核时间地点

    1.报到:2024330日上午8:0012:00,地点:语言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考核: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评分如下:

     

    同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环节和流程,参见《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24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四、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40%+综合能力*40%+外语水平*20%

    说明: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中国语言文学专业8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5名。

    2.录取规则: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分别按报考一级学科(不区分方向)所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语言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六、其他事项

    1.报到需要审查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或学籍证明);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语言研究所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4)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下载见附件。

    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到审查完毕后归还。

    2.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在开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安排。

    3.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加QQ群:629823952,以便联系。

    4.未尽事宜,由语言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5617;电子邮箱:924223994@qq.com

     

    语言研究所

    2024321

    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2024博士)(单击鼠标左键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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