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言表达的地域民俗性———《语言漫说》之十二(2013-06-08 22:10:40)
  • 语言表达的地域民俗性———《语言漫说》之十二 (邢福义,华中师大博士生导师,著名语言学家) 汉语的使用,由于历史地理诸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地域性分歧中国和新加坡,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与台湾,都具有各自的一些特点。这反映深刻的人文背景,不能简单化地归结为“规范”和“不规范”,更不能粗暴地用“对”和“错”来判定。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于具有地域民俗性的语言表达,必须尊重。 2001年,应新加坡教育部课程规划与发展署之聘,我担任了新加坡华文教材组顾问。当年5月,我赴新加坡第一次实地履行顾问职责。在中小学教材初稿的审读中,看到了一些具有地域民俗性的语言表达现象。举两个类型的例子。 1.词语 (1)巴士来到一个小站,搭客都下车了。(2)我学画画,/我学画人。/我会画一个头,/两个耳朵和一个口。 前一例的“搭客”,中国大陆用“乘客”;后一例的“一个口”,中国大陆一般会说成“一张嘴”。新加坡的华人用语,与中国大陆有所不同,或者有其历史原因,或者有其方言背景。比方“一个口”,其实就是方言说法的书面化。我是海南人,我家乡的人使用海南黄流闽方言,口头上只说“一个口”,不说“一张嘴”,这可以作为旁证。 2.句法 (3)老农夫的孩子有找到宝物了吗? (4)路上很少行人。 前一例,动词语前边用了个“有”字。按中国大陆的说法,这种“有”字句将被改写为:“老农夫的孩子找到宝物了吗?”后一例,先出现“程度副词+形容词”(“很少”),然后再出现名词(“行人”)。按中国大陆的说法,应该先出现名词(“行人”),然后再出现“程度副词+形容词”(“很少”),说成:“路上行人很少。”“搭客”、“一个口”也好,“有找到”、“很少行人”也好,都不仅不能判定为错,而且应该尊重。因为,这些说法是在特定地域中得到了社会认同的说法。 第二,对于具有地域民俗性的语言表达,要强调相互沟通。 同是讲汉语,甲地这么说,乙地那么说,会影响华人之间的相互交际和彼此了解;对于母语不是汉语的外国人来说,也会增加汉语学习的麻烦。因此,不管是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小学课本,还是新加坡的中小学课本,都有必要重视“表述沟通”的工作。 比方,在词语运用上,新加坡的课本里出现“搭客、农夫、清道夫”,这无可非议,但最好在适当的地方告诉学生,中国大陆现在说的是“乘客、农民、清洁工人”。又比方,在句式运用上,新加坡的课本里有时出现南片话语的说法,诸如“那个地方我有去过”之类,这也无可非议。但是,若能在适当的时候把中国大陆的通行说法告诉学生,自然会有好处。 应该指出:有的现象,尤其是称谓之所指,特别需要沟通。比如“姑娘”一词,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指的是年轻的女子,如“林姑娘、宝姑娘”等等。但是,你如果到武汉,听到当地人说:“我要去看我的姑娘。”你就应该知道,指的是女儿。你如果到离武汉不远的咸宁,听到当地人说:“我要去看我的姑娘。”你又应该知道,指的是姑母。 李荣主编《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41本分地词典,23本立“姑娘”词条,1本立“姑娘儿”词条,17本不收“姑娘”。仅就立“姑娘”词条的23本词典的解释来看,情况之复杂,令人惊异。如果以年轻女子、女儿、姑母、丈夫的姐妹作为基点来观察,可以看到: 1.指年轻女子。在南宁方言里,“姑娘”是对女青年的一般称呼;柳州方言作“姑”,是年长者对女青年的一般称呼,可面呼。 2.指女儿。如哈尔滨方言、西宁方言、太原方言、南京方言、扬州方言、武汉方言、贵阳方言。但是,西宁方言、太原方言、南京方言、扬州方言和贵阳方言里还指未婚的女子,扬州方言里旧时还指妓女。 3.指姑母。如徐州方言、崇明方言、萍乡方言、南昌方言。但是,崇明方言里,还指丈夫之姐、妹;萍乡方言里,还指年轻的妇人;南昌方言里,还指女儿或妓女。 4.指丈夫的姐妹。如温州方言、苏州方言、丹阳方言、金华方言、上海方言。但是,苏州方言里,还泛指未出嫁的女子;丹阳方言里,还指未婚的女子;金华方言里,这一含义只用于背称;上海方言里实际上限于指夫之妹,即小姑,而且是背称,另外还指未婚的女孩子。 5.其他。广州方言里,“姑娘”是旧时对年轻女性的尊称,又用作对女护士的尊称;福州方言里,用来面称年轻的妾;厦门方言里,称出家修道的女子,一般不能出嫁;牟平方言里,指年轻的女巫;于都方言里,等于说“婊姊”。 可见,语言运用有时有极强的人文性,往往在某个侧面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民俗民情的特点。要准确地使用语言和准确地评判语言的使用,不能不重视语言的人文性,不能不重视不同地域之间语言运用的相互沟通。从发展上看,随着人际交往的频繁,语言碰撞的增加,地域性因素就会出现优存劣汰的局面,同义异形现象会趋向减少。但这是以沟通作为前提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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