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永红教授俄国刊物发表文章:《邢福义句法思想述要》(2015-11-07 18:45:49)
  • 华中师大教授、俄语系主任、本中心兼职博导刘永红教授,在《俄罗斯国立塔波夫大学学报》2015年第8期的“人文科学卷”上,发表长文《邢福义句法思想述要》。《俄罗斯国立塔波夫大学学报》是俄罗斯教育部认定的核心期刊,在学界较有影响。

    下面转载《邢福义句法思想述要》一文的俄文版。最后,附录手译成了汉语的主要信息。









    【附录】译成汉语的主要信息

    ©邢福义句法思想述要

    刘永红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 430079)

    摘要 2015年5月是邢福义先生80岁生日。邢先生是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现代汉语八大家之一,汉语逻辑语法学派创始人,享誉国内外。本文主要简述邢福义教授的核心语法思想,即著名“小句中枢说”、“句管控”、“主观视点”、“名词赋格”、“词性判定”、“两个三角”等理论、观点和方法。它们已经成为了中国汉语语言学的最新主体思想。

    关键词 邢福义教授 现代汉语语法学 小句中枢说

    邢福义先生生于1935年5月。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主攻现代汉语语法学,是汉语逻辑语法学派的创始人,成为中国现代汉语八大家之一,享誉国内外。

    邢先生秉持“研究植根于汉语泥土,理论生发于汉语事实”的研究理念,耕耘于鲜活的汉语语法事实,经过数十年的观察、描写和总结,凝练出了著名“小句中枢说”、“句管控”、“主观视点”、“名词赋格”、“词性判定”、“两个三角”等理论、观点和方法,为汉语语法的理论创建和事实清理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汉语研究繁荣时代的楷模。

    本文主要介绍他的这些句法思想。

    (一)“小句中枢说”

    1995年,《中国语文》第6期刊登了邢先生的《小句中枢说》,这是最早系统地阐释“小句中枢”理论的文章,标志着“小句中枢”理论的诞生。1997年出版的《汉语语法学》,是邢先生对自己多年来语法研究的一个总结,他以“小句中枢”为核心思想,建立起了一个富于特色的现代汉语语法系统。

    邢先生认为:“小句中枢”,实际上是对汉语语法事实进行研究的一种观测点的选择。孤立地看汉语的七种语法实体,语素、词、短语、小句、复句、句群、句子语气,没有哪一种不重要,没有哪一种不可以成为强调的重点。因此,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研究视点的偏向性,各取所需,认定“本位”。从这个意义上说,“语素本位”、“词本位”、“句群本位”、“句子语气本位”,都有可能成立的理由。然而,综观汉语语法,邢先生从全局的制高点上把汉语语法研究的基本观测点选定在小句。这是因为小句是其他所有语法实体所从属所依托的语法实体,能够控制和约束其他所有语法实体。在汉语语法机制的形成和运转中,居于中枢地位的是小句。没有其他任何一种语法实体,可以像小句那样起到“联络中心”和“运转轴心”的作用。

    深入观察居于中枢地位的小句,可以知道小句有三律:成活律;包容律;联结律。就小句的形成和生效而言,小句存在成活律。成活律一: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小句成型。成活律二: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意旨的有效表述=小句生效。就小句同短语和词的关系而言,小句存在包容律。包容律一:小句-句子特有因素=短语。包容律二:小句-句子特有因素-短语常备因素=合成词。就小句同复句句群的关系而言,小句存在联结律。联结律一:小句联结+小句分句化=复句。联结律二:小句直接间接联结+句子集群化=句群。

    (二)“句管控”

    如果说,“小句中枢”是就小句在汉语各类各级语法实体中占据中枢地位而言,那么,“句管控”便是指小句如何在中枢地位上对汉语语法规则的方方面面发挥其管束控制的作用。词语进入小句,小句进入语篇,都是按特定的规约进行配置,形成特定的格局,显示特定的关系,产生特定的规则。汉语语法规则,无论属于哪一方面、哪个层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在“句管控”的局势之下完成。“句管控”思想是他的代表之作。

    邢先生从各个角度举出了例证,令人信服地说明:词的语法性质,只有在接受了“句管控”之后,才得以落实;词语的表意传情,只有在接受了“句管控”之后,才得以显现;语句之间的关系,只有在接受了篇章的“句管控”之后,才得以确定;一般规律和特殊现象各自存在的条件,只有在“句管控”中才得以区别;普通话与方言的语法差异,只有通过“句管控”的分析,才能弄清楚。

    (三)“主观视点”

    邢先生的《汉语复句格式对复句语义关系的反制约》一文全面贯彻了“主观视点”说。邢先生认为:复句语义关系具有二重性:既反映客观实际,又反映主观视点。复句格式一旦形成,就会对复句语义关系进行反制约,格式所标明的语义关系中就直接反映了格式选用者的主观视点。比方说,在顺列句式中,p,q间主观上表述为顺,客观上未必全顺。例如:“一面挥着手巾,一面高声呼喊。”“一面笑脸相迎,一面暗暗诅咒。”“一面p,一面q”是典型的并列句式。后例在句式上标示为并列关系,实际上却还隐含着逆转关系,可以改用逆转句式,加上“但、却”之类关系词。说话人之所以采用并列句式,是由于表述时特别看重两种情况的并存,而不想强调出两种情况的逆转关系。从复句格式的形成看,复句格式直接反映主观视点,间接反映客观实际;从制约关系的走向看,复句格式标明复句语义关系,反制约于复句语义关系。

    (四)“名词赋格”

    在1998年发表的《说名词赋格》中,邢先生指出:汉语里最重要的两类实词是动词和名词。动词和名词在句子中的分工与配合,形成句子内在机制的最基本的脉络,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动词核心,名词赋格。”所谓赋格,指的是赋予词语组合特定的格局。比如“领导群众”和“领导干部”,尽管动词“领导”保持不变,但名词“群众”和“干部”的语义特征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结构。又如:“烈日晒着行人”可以说成“行人晒着烈日”,“烈日”和“行人”分别表物和表人,二者前后互易,都能成立,但会形成不同的句法格局。

    “动词核心,名词赋格”的事实,从小句基本结构经络的侧面反映了汉语小句中枢语法系统的特点。有学者指出:过去,人们多把精力集中在动词身上,对名词的研究相对较少。“名词赋格”说,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汉语语法的特点,而且将名词的地位提到决定句子格局的高度。这种新思路,必然带来新的研究内容,形成新的研究方法,从而产生新的理论。

    (五)“词性判定”

    邢先生在《词类辨难》(1981)中,邢先生强调,语法特征是划分词类、判别词性的根本依据。在这一前提下,他提出了词性判定的论证方法:直判;排他;类比。这是属于逻辑范畴的论证方法,可以起到特定的作用。

    直判,是根据某类词的语法特点直接判定某个词属于某一类,这种方法适用于语法特点比较明显的词;排他,是通过排斥其他各种可能,借以肯定只有某种可能,这种方法适用于缺乏明显的作为某类词的语法特点的词;类比,是已知甲词属某类、由此推知只能跟甲词同类的乙词也属某类,这种方法也适用于缺乏明显的作为某类词的语法特点的词。

    邢先生结合逻辑研究语法有多方面的贡献。用“直判”、“排他”和“类比”作为判定词性的辅助性办法,从一个具体问题上反映了邢先生语法研究与众不同的特点。

    (六)“两个三角”

    对语法进行多视角的观察和动态、立体性的研究,是当代语法学的明显特征。1990年,邢先生发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两个“三角”》,第一次提出并解释“两个三角”这一概念。所谓“两个三角”,是指“语表、语里、语值”构成的“表—里—值”小三角和由普通话、方言、古代汉语构成的“普—方—古”大三角。“表—里—值”小三角,主张表里互证、语值辨察;“普—方—古”大三角,主张以方证普、以古证今。所谓三角,其实就是观察现象、发掘规律和相互印证的三个视角。小三角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内部三视角,大三角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外部三视角。如果说“小三角”的论证是“内证”,那么“大三角”的论证就是“外证”。

    “两个三角”理论是属于方法论的理论。他不仅不断发表有关这一理论的阐释性文章,而且在对语言事实的分析研究中,不断深化地践行这一理论。

    总之,邢先生的语法思想富于创造性,多次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这些基础理论研究在创新思想理论、传承先进文明、推动学科建设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推动了我国汉语语法研究。

    (通讯员 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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