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社科名家邢福义谈“复制”与“抄袭”(2013-05-09 21:49:33)
  • 2011年3月3日,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举办了一场“学风文品问题学术讲座”,首批“荆楚社科名家”邢福义先生以《“复制”与“抄袭”》为题作了一场报告,主要对象为语言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何为“复制”?邢先生指出:就文稿之间的关系而言,通俗地说,主要指的是把别人文稿中的语句移用到自己的文稿之中。这实际上有三种情况,并不是每一种都是抄袭。第一种,是按需聚用。即把别人的文句,按特定的需求聚集使用。其突出表现,是古人的“集句”诗词。第二种,是规范引用。即按学术规范,明确地写明所用语句引自别人的书文,并且说清楚了引文的出处。第三种是违法剽窃。即偷偷摸摸地把别人的成果“复制”到自己的成果里,用来冒充自己的创造。第三种才是必须严肃处理的“抄袭”。目前,各高校都十分关注这一问题,采取了这样那样的办法来对付。比较普遍的做法,是通过计算机检查论文的复制率,然后根据复制率的高低,提出相应的规定。比方,不超过20 %的,可以稍为放松要求;若高于20%,就必须严肃查处。

    邢先生认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讲求科学性。“复制”与“抄袭”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由百分比来当主裁判。凡是符合学术规范的,复制率到底容许高到多少,不应作硬性规定;而作为特殊情况,“集句”诗词的复制率为100%,那是文稿体裁的需求,无法非议。可是,反过来看,复制率低的,也不能随便忽略。假设违规复制率只有15%,一篇20万字的博士学位论文里就有3万字属于抄袭,这能容忍吗?要不要处理?假设违规复制率只有1%,也有2千字,但恰恰是文章的关键性结论,而作者却让人认为是他第一个提出来的,这仍然是严重的剽窃,属于抄袭行为。总之,关于“复制率”,不能简单化,不要一刀切。在检查“复制率”之后,应该还有一个重要步骤,这就是,专家的权威性鉴别。

    邢先生希望每个研究生:做个干净纯正的人! 做个自强自立的人!他特别强调了“自强自立”的重要性。他广征博求,从王安石到王力和吕叔湘,从一本俄国国际刊物中的一个“学派”用语到封面上的字母符号,从旧时的黄鹤楼到奥略楼,到黄兴铜像,再到新的黄鹤楼,从诗词写作、语言研究到治学精神、治学风范,一路娓娓道来,展现了他特有的以文化为本的讲演风格,深深吸引了每一位听众。言之所至,醍醐灌顶。

    邢福义教授是活跃在语言学前沿领域50余载、硕果累累的开拓者和耕耘者,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汉语语言学研究领域的一面旗帜。他治学严谨,重视学风建设,倡导并恪守“人品第一,学问第二;文品第一,文章第二”的为人和治学理念,对于年轻人来说,堪称楷模!(姚双云)

    (邢福义教授在演讲)

    (聚精会神的师生)

    (认真做笔记的乌克兰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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