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danqing_shuangjiwu.doc” 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学考察,刘丹青,原载《中国语文》2001年5期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学考察* 刘丹青 提要:本文主要采用跨语言跨方言比较的类型学方法考察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几种句式的句法性质和各自的标记性程度,特别是指出“给他书”这种常用的双宾句式其实比“送书给他”这种介宾补语句式更有标记、更受限制。本文分析了几种句式各自的话语特点和认知特点,探讨了制约双及物诸句式的若干普遍性原则,排出了不同原则互动时的优先序列。关键词:双及物结构、类型学、象似性、优先序列 Abstract: This paper is a typological study of various ditransitive patterns in Mandarin Chinese and some dialects in terms of syntactic properties and markedness. It shows that the common pattern of double objects is in fact more marked and syntactically more constrained than that with the “receiver” component introduced by a preposition. The paper also analyzes the different properties of these patterns in terms of discourse and cognition, discusses some universal principles underlying the different ditransitive patterns, and finally proposes a hierarchy of these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ir interaction. 1. 释题双及物结构向来为语法学界关注,近年来就有Xu & Peyraube(1997)、Her(1997第5章)、Zhang(1998)、沈家煊(1999a)和张伯江(1999)等值得注意的著述问世。这些论著较成功地借鉴形式语法、功能语法或结合两者考察汉语(包括粤语),加深了人们对汉语双及物结构的认识。本文拟以类型学视点来考察一下汉语双及物结构。双及物结构指的是一种论元结构,即由双及物(三价)动词构成的、在主语以外带一个客体和一个与事的结构,在句法上可以表现为多种句式,有的是双宾语句,有的不是。虽然双及物结构是人类语言的普遍现象,但双宾式却并不是人类语言的共有结构,甚至不是优势句式。所以,类型学适于用人类共有的双及物结构而非特定语言方言专有的双宾句式作为比较的参项。在双及物结构中,本文只讨论表示给予义的一类。张伯江指出,“从现实语料统计中的优势分布,到儿童语言的优先习得,乃至历史语法的报告,都表明‘给予’意义是双及物式的基本语义”。本文把给予类句式当作双及物结构的原型来考察。具体地说,本文考察的是如(1)所示的几种句法形式。式中Ot表示充当直接宾语的客体(theme),Or表示充当间接宾语或介词宾语的与事(recipient): (1) a. VOrOt,如“给他书”。(双宾A式) b. VOtOr,如南京话“给书他”、广州话“畀书佢”。 (双宾B式) c. VOt给Or,如“送书给他”(介宾补语式)、“买书给他”(连动式) d. V给OrOt,如“送给他书”,中宁话“给给我一碗水”(复合词式) 以上各例括号内的文字是本文给各句式的句法定性。其中(1c)式又代表了两种句式,只有“送书给他”才属于双及物结构,“买书给他”不是真正的双及物结构(详5节)[1]。 2. 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一些汉语学者不喜欢用直接/间接宾语称呼双宾句式的两个宾语,而改以“指人宾语”或“近宾语”指间接宾语,以“指物宾语”或“远宾语”指直接宾语,可能是因为汉语没有格形态,客体和与事没有形态上的区别,反倒是与事位置上离动词更近。但是类型学事实和对汉语的进一步考察都说明,其他叫法未必比“直接、间接”的叫法合理。 首先,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之分有语言共性的依据。凡是宾格和与格区别的语言,都是客体取宾格,跟其他宾语有同等句法地位,而与事取与格,跟一般的宾语不同,如俄语、德语、日语、藏语等。更重要的是,在这些语言中宾格是动词更为直接、更无标记(unmarked)的论元,而与格是动词更为疏远、更有标记的论元。在藏语的给予类双宾式中,“与事宾语带标记la13,受事(即本文所说“客体”——引者)宾语为零标记”(王志敬1994:345)。在俄语的双宾式中,客体取宾格,与事取与格。与格是独立的形态格,宾格只有阴性名词有自己的形态,阳性中性名词的宾格分别同零形态的主格(非动物性名词)或领属格(动物性名词)。显然宾格是更直接、更无标记的动词论元。所以从语言共性讲,双及物结构的客体是直接宾语,与事是间接宾语或像其他靠介词引进的题元一样是间接格(oblique)。再从汉语内部来看,直接间接之分也有所表现。首先,在普通话里,主语和直接宾语可以无需复指代词的帮助而关系化(relativization),即成为关系从句修饰的中心语,而间接宾语不能这样关系化,加了复指代词也只是勉强可以。比较: (2) a. 老师给学生一本书。→ b. 给学生一本书的老师 (主语关系化) c. 老师给学生的一本书 (直接宾语关系化) d. *老师给一本书的学生 (间接宾语关系化) e. ?老师给他一本书的学生 (间接宾语关系化,借助复指代词) Keenan & Comrie (见科姆里1989:193)通过跨语言比较提出了一条广泛有效的关系化可系性等级系列,即:主语>直接宾语>间接格(oblique,科书沈译称“非直接宾语”)>领属成分。越靠左的越容易关系化。汉语能否关系化的界限正好划在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之间,不但符合这一系列,而且显示两类宾语跟动词的关系的确有亲疏之别。其次,直接宾语可以被动化,作主语,或直接改作话题,而间接宾语很难被动化和话题化。比较: (3) a. 老师给了这名学生这些书。→ b. 这些书被老师给了这名学生。(直接宾语被动化) c. *这名学生被老师给了这些书。(间接宾语被动化) b. 这些书老师给了这名学生。(直接宾语话题化) d. ??这名学生老师给了这些书。(间接宾语话题化) 汉语中普通及物结构中的客体宾语一般都能被动化和话题化。双及物之与事难以如此,显示它与真正的宾语性质有别,称为间接宾语是有道理的。 下面再说一下“近/远宾语”和“指人/指物宾语”之说有何欠妥之处。“远宾语”或“近宾语”只是一个语序标签,并没有自己的语义基础和句法结构属性,无法成为句法成分概念[2]。北京话说“给他书”,近宾语表与事,远宾语表客体;广州话却说“畀书佢”,近宾语表客体,远宾语表与事。南京话“给他书”和“给书他”两可,远近宾语说更难解释两者的句法和语义差异。“指人/指物宾语”的叫法也不合理。首先双及物结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