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言研究所2011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2013-06-03 21:07:18)
  • 一、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苏俊波。

    二、复试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徐 杰、谢晓明、匡鹏飞、姚双云、罗进军、苏俊波(兼秘书)。

    三、复试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1.5小时。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参照《华中师大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现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五、成绩计算

    1.专业笔试、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均为100分,分别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40%,外语占20%,面试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09年4月14-15日(周四-周五)。

    (1)4月14日上午8:00:综合面试

    (2)4月14日下午2:30:专业笔试

    (3)4月15日上午8:00:外语测试

    (4)4月15日下午2:3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2.复试地点: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科学学位研究生30名(含免试生),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八、其他事项

    1.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需按时到语言研究所报到,报到时交复试费100元/人。

    3.受理考生申诉人员:苏俊波;受诉电话:027-67865617。

    九、有关信息

    本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少量接受调剂生,欢迎相关专业(含外语)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者可跟语言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苏俊波、李沛,电话027-67865617。

    语言研究所,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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