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23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22-12-27 21:21:12)
  •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的质量,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特制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语言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综合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招生专业

    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6.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士和专项计划除外)。

    7.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8.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本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基础,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参加本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资格审核。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申请者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23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1.网报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09:00—2022年12月26日18:00。

    报名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2.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网址:http://gs.ccnu.edu.cn/info/1075/8115.htm。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4楼语言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龚老师收(邮寄封面请注明“2023年博士生报名材料”)。请使用顺丰或者EMS快递邮寄。邮政编码:430079;电话:027-67865617。

    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寄送的,请提前与本所联系报备。逾期未寄(送)且未报备的报名无效,已寄(送)达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语言所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资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总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考生资格审查评分表

    资格审核结果按一级学科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5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PPT汇报:

    1)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52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情况及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

    4.外语水平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翻译一篇与语言学相关的短文,并回答相关问题。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四)录取规则

    1.按一级学科(不分方向)所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不予录取。

    3.语言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五、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语言所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语言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龚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5617 受诉信箱:750974824@qq.com

    六、工作进度安排

    1)报到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311日(周六)上午8:0012:00;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2)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

    语言研究所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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