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1.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副组长:汪国胜;成员:匡鹏飞、苏俊波。
2.综合考核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匡鹏飞、朱芸。
举报邮箱zy13@mail.ccnu.edu.cn;举报电话027-67865617。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邮编430079)。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朱芸。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评分表
评价维度 |
满分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外语水平 |
10 |
英语及相关外语成绩 |
|
2.学习经历 |
10 |
根据考生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业生涯及发展评价 |
|
3.工作业绩 |
20 |
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表现情况 |
|
4.代表性学术论文 |
20 |
含科研课题、著作或教材、科研论文、科研奖励 |
|
5.硕士学位论文 |
10 |
论文质量评估 |
|
6.博士论文研究计划 |
30 |
研究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 |
|
合计总分 |
100 |
特别优秀的考生,外语水平未达到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语言所同意,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博士招生外语水平考试。 |
|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的内容及形式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外语水平等方面。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要求及评分见下表:
考核内容 |
总分 |
考核方式 |
权重 |
1.专业基础 |
(1)汉语基础(50分) (2)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际(30分) (3)教育学及语言教学(20分) |
100 |
笔试考查 |
30% |
2.科研能力 |
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
100 |
专家评议 |
30% |
3.工作业绩与综合素养 |
重点评估考生的工作业绩、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
100 |
面试考查 |
30% |
4.外语水平 |
含阅读、翻译和写作等能力测试。 |
100 |
笔试面试 |
10% |
2.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30%+科研能力×30%+工作业绩与综合素养×30%+外语水平×10%
3.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1)考生报到的时间和地点:1月8日下午2:30-5:30;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2)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考核项目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1.专业基础 |
笔试:1月9日上午8:00-9:30 |
语言研究所 |
2.综合素养 |
面试:1月9日上午10:00-11:30 |
语言研究所 |
3.外语水平 |
笔试:1月9日下午2:30-3:30 面试:1月9日下午3:30-4:30 |
语言研究所 |
4.科研能力 |
评议:1月9日下午4:30-5:30 |
语言研究所 |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