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着了过时体意义的对立及其句法条件(金立鑫)(2013-06-04 22:24:46)
  • 着了过时体意义的对立及其句法条件① 金 立 鑫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实验法证明含有体助词“着、了、过”的句子的不同时体意义以及这些时体意义的句法条件。 关键词: 体助词 体 时 句法条件 实验法 §0 引言对语言中的时体研究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是从理论上或逻辑上进行演绎和推导。例如在时间问题上,可以如许多印欧语中的时间语法范畴标记划分为:过去、现在、将来。对体的研究,比如对于一个动作,也可以从种种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如:尚未启动(处于动作起点之前)、启动(处于动作的起点)、进行中(处于动作的过程中)、结束(处于动作过程之后)。当然人们也可以提出其它的解释方案,如:已然、未然 // 已然-实现;已然-进行;已然-结束。其中“结束”又可以再作下位划分:结束前、结束中、结束后。上面的思路比较接近演绎法,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并且能够发现一般情况下很难注意到的语言现象,甚至可能发现语言中的“门捷列夫空格”。邓守信(1985)、陈平(1988)、郭锐(1993)、石毓智(1993)、竟成(1996)、戴耀晶(1997)、左思民(1997)等的研究属于这一类。这种思路存在理论上的多样性。因为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假设,人们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原本无序的对象提出各种不同的划分方案(解释性假说)。这一思路的另一个特点是,虽然划分方法不存在逻辑漏洞,但在一次划分过程中将完全遵循逻辑的要求,理论可以帮助发现事实,事实也被用来证明理论。但是这一方法也可能因语言事实的深度不一而产生划分深度难以控制的问题,例如以往格语法研究中所碰到的难题那样。另一种思路接近归纳法。首先从一种语言典型的标记形式出发,建立起一组相互对立的范畴,然后以此为基础逐步扩展到其它非典型的形式上去,所建立的范畴也在研究过程中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这一研究思路总体上是从语言事实出发,先作个案研究,最后拼合成完整的系统,尽管系统内部深度并不一致,却很符合语言事实。这种研究相对于形式标记不够充分并且形式不够系统化的语言来说,是相当有效的。马希文(1983)、朱德熙(1984)刘勋宁(1989)、竟成(1993)、张黎(1996)、陆俭明(1999)、金立鑫(2002a)等以及本文的研究属于这一类。以上的两种研究思路应该可以成功地对接。本文打算继续讨论现代汉语中最为典型的体助词“了、着、过”以及与其相应的句法成分合作所表达的时体意义,希望能以对它们的研究建立起一组相互对立的时体范畴系统,这一时体范畴系统可以作为今后研究的基本范畴,由此出发,逐步扩展到其它非典型的时体形式上去。本文继续使用实验科学中的研究方法,首先将“V了”作为基本常项,通过加入其它变量“着”“过” 和句尾“了”并比较这些变项,分析证明它们之间在时体意义上的对立及其相应的句法条件。 §1 动词后“了”的时体意义及其句法条件动词后的“了”在不同的句法条件下形成不同的条件变体,它们表示了不同的体意义(金立鑫,2002a)。这些体意义包括:结束、行为持续和状态持续。它们都蕴含了“实现体”。在理论上,“实现体”还受到“着”所表现的体、以及“过”所表现的体的蕴含。因此,“实现体”并非仅仅受到“了”所表现的体的蕴含。可见,“实现体”是一个和“非实现体”对立的概念。例如: 1) 他喝雀巢咖啡吗? 2) 他喝了雀巢咖啡。 3) 他喝着雀巢咖啡。 4) 他喝过雀巢咖啡。以上2)—4)例都是已经“实现”了的,它们和例1)形成对立。动词后“了”的核心意义是“近时结束”,但是它如果与不同的句法条件结合将形成不同的条件变体,这些不同的条件变体的时体意义及其句法条件的关系大致如下:(1)“结束”体,句法条件a:弱持续性动词为核心的施事主语SV了O句 例:5)她写了一个字。 句法条件b:动词后有时段成分的SV了D句 例:6)她睡了一个小时。(2)“持续”体,内部分为状态的持续和行为的持续两种。状态持续体,句法条件c:处所主语持续性动词SV了O句 例:7)黑板上写了一些字。句法条件d:非持续性动词SV了O句例:8)王冕死了父亲。 句法条件e:形容词为核心的SV了O句例:9)红了脸(低下头去……)行为持续体,句法条件f:施事主语强持续性动词SV了O句 例:10)他养了一群鸭子。 现在将动词后“了”各个不同变体的时体功能在现代汉语时体系统中的位置图示如下: 非实现 体{ 结束(条件:a,b) 实现 { 状态持续(条件:c,d,e) 持续{ 行为持续(条件:f) §2 动词后“着”的语法意义及其句法条件 陆俭明(1999:332)认为“着”的语法意义是“表示行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其中动作的持续有两种情况:(1)处于动作的过程中(例如:他不停地说着);(2)动作的反复进行(例如:她轻轻地敲着)。而状态的持续也同样有两种情况:(3)保持某种姿势(例如:你不用老站着);(4)动作作用后的某种状态的持续(例如:墙上挂着一幅画)。本文将陆俭明(1999)的四种语法意义的句法条件总结如下:(1)“着”表示动作过程中:施事主语 + 持续性行为动词(2)“着”表示动作的反复进行:自主非持续性行为动词(3)“着”表示保持某种姿势:状态动词(如:坐、站、躺、睡、依、靠、跪、蹲……)(4)“着”表示某种状态的持续:处所主语 + 弱持续性行为动词(1)(2)是一类,表过程的持续(郭锐,1997),可以记为“着1”;(3)(4)是一类,不表示过程,而是表示状态的持续,可以记为“着2”。不过,以上四种情况并非“着”的所有分布,所给出的句法条件也并非充要条件,而是部分必要条件。下面的句子也是需要研究的: 11) 她扮着鬼脸对我说。 12) 老王捂着肚子跑进来。这些句子中的“V着”表示的是伴随性特征。也有人称作“方式”。再看: 13) 骑着马上山。 14) 卷着裤腿儿过河这些句子中的“V了”表示的是“目的”。“伴随”和“目的”两类“V着”有很明显的句法条件,“目的”和“伴随”之间也存在不同的变换条件。(金立鑫,2002c)如果不考虑这些句子中“V着”的语义特征,仅仅从“时体”上考虑,我们不妨也将它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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