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主任汪国胜教授应河南大学的邀请,于2016年9月28日在其“至善大讲堂”给文学院语言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做了一场题为“方言语法研究的对象和要求”的学术讲座。汪教授认为,方言语法研究的对象是方言语法事实,而事实表现在语料当中。研究方言语法,也就是研究方言语料。语料决定研究的结果。因此,要求语料的收集要全面,语料的甄别要严格,语料的采用要谨慎。“摆事实,讲道理”是方言语法研究的基本要求。“摆事实”就是说明语法事实,要努力做到“三个力求”:力求全面,力求清楚,力求客观;“讲道理”就是对事实作出解释,揭示语法规律。
讲学期间,汪教授还参加了河南大学文学院张生汉教授承担的国家语委重点项目结项成果的鉴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