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2023-03-03 17:29:39)
  • 语言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定于2023311-12日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语言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并成立招生考核小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及督导组,分别负责综合考核各个环节,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顺利进行。

    二、报到及考核时间地点

    1.报到:2023311日上午8:0012:00,地点:语言研究所报告厅

    2.考核: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评分如下:

    四、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40%+综合能力*40%+外语水平*20%

    说明: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普通生9名,少干1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5名。

    2.录取办法: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分别按一级学科(不分方向)所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六、其他事项

    1.报到需要审查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或学籍证明);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语言研究所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4)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下载见附件。

    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到审查完毕后归还。

    2.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在开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安排。

    3.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加QQ群:675432769,以便联系。

    4.未尽事宜,由语言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5617;电子邮箱:750974824@qq.com

    语言研究所

    202333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2023博士).doc(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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