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言研究所201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录取细则(2015-10-01 11: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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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研究所2016接收硕士推免生

    复试录取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匡鹏飞

    (二)复试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匡鹏飞、罗进军。

    (三)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匡鹏飞;成员:罗进军、朱芸。

    (四)复试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罗进军

    举报邮箱:jjl@mail.ccnu.edu.cn;举报电话02767865617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邮编430079)。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罗进军。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51013日。

    11013日上午8:309:30:综合面试。

    21013日上午9:3010:30:外语测试。

    2.复试地点: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1)综合面试成绩为100分,按权重的50%计入总成绩;

    2)外语成绩为100分(听力和口语各占50分),按权重的5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成绩×50%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凡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需于1013日上午8点到语言研究所报到。

    语言研究所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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