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研究所201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
复试录取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匡鹏飞。
(二)复试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匡鹏飞、罗进军。
(三)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匡鹏飞;成员:罗进军、朱芸。
(四)复试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罗进军。
举报邮箱:jjl@mail.ccnu.edu.cn;举报电话027-67865617。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邮编430079)。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罗进军。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5年10月13日。
(1)10月13日上午8:30-9:30:综合面试。
(2)10月13日上午9:30-10:30:外语测试。
2.复试地点: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1)综合面试成绩为100分,按权重的50%计入总成绩;
(2)外语成绩为100分(听力和口语各占50分),按权重的5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成绩×50%。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凡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需于10月13日上午8点到语言研究所报到。
语言研究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