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名称
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辞修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一) 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硕、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二) 根据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设立协议,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简介及名额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各项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请见附件一。
四、评审程序
(一) 申请者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须将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复印件附后,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需要提供检索报告,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确定候选人选(辞修奖学金候选人数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名),并将候选者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向校研究生专项奖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报告,审议通过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后,在研究生网站上对拟定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五、评选时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月27日以前将奖学金申报材料以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三)报研究生工作部。
六、几项说明
(一)凡本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应获得各项专项奖学金。
(二)每名研究生同一学年度不能同时申请另一项专项奖学金。在读期间获得过专项奖学金者不可重复申报。
(三)休学其间及延期毕业者不可申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宁缺勿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